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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

申請資格:
一、具原住民身分,並設籍新北市滿6個月以上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。
二、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。
三、當學期(114學年度第2學期)無記過以上處分。

申請標準(114學年度第2學期有記過以上處分者不得申請):
 (一)就讀公立高級中學學校(含五專一年級至三年級):
 1.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。
 2.具低收入戶證明者,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。
  *入選將獲得新臺幣(以下同)8,000元整。
 (二)就讀私立高級中等學校(含五專一年級至三年級)或私立大專院校:
  1.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。
 2.具低收入戶證明者,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。   
      *入選將獲得新臺幣1萬元整。
 (三)就讀國內外研究所:
 1.學業或智育成績平均80分以上。
 2.具低收入戶證明者,學習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,亦同。
      *碩士班發給1萬5,000元整,博士班發給2萬元整。
      *公費留學、在職進修及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學生不得申請。

申請文件:
一、申請書暨領款收據:須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。
二、111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暨獎懲紀錄(或證明):請以螢光筆標示學業或智育平均成績。
  (若為影本須加蓋「與正本相符章」及「學校承辦人職章」)
三、區公所核發之法定低收入戶證明(如無此身分則免附)。
四、戶口名簿影本。
五、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(帳戶非學生本人,請附親屬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和親屬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)。

申請收件:
一、收件期限:帶官方資訊公告(逾期恕不受理)。
二、收件地點:學生活動中心S308課外活動指導組
三、承辦人員:原資中心杜老師(Uli姐)(06-2532106轉281)。
(請繳交資料同學備齊好一次繳交,若資料不齊將退回)

注意事項:
一、領有原住民住宿伙食費、助學金補助者亦可申請旨揭獎學金。
二、申請資料不齊全、申請書暨領款收據缺漏填寫相關資料與簽章或使用錯誤申請表格時,將不予受理亦不得補件,且不另行通知。
三、不論審核結果錄取與否,相關申請資料均不辦理退件。
四、本獎學金得由個人提出,惟本獎學金之申請所須檢附之文件,若為影本須加蓋「與正本相符章」及「學校承辦人職章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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